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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适度监管机制 促进私募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金融时报     时间:2014-03-13     【字体:

  近一个月私募投资事件信息一览

  私募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正获得越来越多的重视。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本周二表示,今年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要大力发展私募市场。监管层的这一最新表态,无疑令不少VC/PE从业者备受鼓舞。

  事实上,历经IPO“空窗期”所带来的行业寒冬后,中国私募市场已开始呈现出回暖迹象。数据显示,2013年下半年中国私募基金市场交易数量高达205宗,比上半年增长了27%。主要投资行业涉及媒体、科技和医疗行业。市场人士预计,上述行业在2014年的私募股权运作将持续火热。

  不过,即便如此,仍有业内人士坦言,目前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人大规模投资私募产品的时机并不成熟。此间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私募基金本身还需要进步,另一方面则是行业尚缺乏相应的配套监管,未能形成机构投资者可以并且愿意投资私募基金的局面。在此背景下,监管层不失时机地建立对私募基金的恰当监管机制,就成了行业发展的“及时雨”。

  事实上,监管层的这一工作已经启航。针对近期私募基金监管思路及登记备案情况,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月28日表示,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证监会正在探索建立包括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等各类私募基金,在行业自律基础上的适度监管体制。

  “以往关于VC/PE的监管权归属不明确,对行业以及市场的发展也没有较为明确的指引。而自去年6月中央编办明确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督分工后,证监会目前已经成立私募基金监管部,下一步肯定会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这个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国内一家知名PE的业务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所谓“在行业自律基础上的适度监管体制”,张晓军表示,就是对各类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不设准入门槛,由其在自主设立后向基金业协会进行事后登记备案;证监会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事后监测和监管。同时,证监会将与相关部委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共同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按照监管层的安排,已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4月底以前前往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对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应提供各项服务;对于未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对此,绝大多数业内人士认为,适度监管并不代表着对行业的钳制。这方面,我国香港地区对对冲基金的监管似乎提供了一个生动的范例。按照相关规定,注册于香港的对冲基金管理人对于被注册地豁免监管的基金的经营可以不用申请香港证监会(SFC)的牌照。只要其活动不违反香港地区法律,不申请SFC牌照的对冲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受监管自由经营,在香港地区对冲基金可以“享受”零监管的“待遇”。

  然而,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香港地区注册的对冲基金管理人绝大多数都主动向香港证监会申请“被监管”,也就是申请SFC的第九类牌照(资产管理牌照)。其原因就在于被香港证监会监管的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等级比没有被监管的要高出很多,而获得SFC的第九类牌照又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很多机构投资者向对冲基金配置资金的前提,往往就是该对冲基金的管理人必须持有SFC的第九类牌照。这意味着,香港证监会适度而恰当的监管非但没有给行业的发展带来难以逾越的“门槛”,反而对香港地区对冲基金管理人起到了“信用增强”的作用。

  从目前国内私募机构的反应来看,他们对监管层的初始监管还是踊跃的。截至2月26日,累计已有499家机构在线申请系统注册用户名,其中457家机构已经开始在线填报,130家已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登记申请。

  不过,登记备案可能只是私募监管的第一步,在采访过程中,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如何通过相应的监管手段对私募的有限合伙人(LP)类型进行审查和引导、促进私募投资人的“机构化”将是一项重要的功课。

  与国外参与主体绝大部分都是机构投资者的情形不同,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大部分以个人或者公司作为出资人,他们通过私人银行接触到PE基金,进而完成私募融资。这种融资模式常常带来私募基金的管理难题,包括融资模式以及持续性难以稳定,经营过多受到LP的干预,难以按照合理的投资思路以及周期进行投资,使得管理公司成为困难的“夹层”。

  “这种情况在中小规模的PE身上更加明显。目前诸如国内的保险(放心保)基金机构投资人逐渐涉入PE,但还是选择性地投入到大型的国有PE或者外资PE,如黑石、红杉等,而普遍面临融资难的中小型PE则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尽管有些小而精,获得不俗业绩,但是在"世俗眼光"下根本不值一提。”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金茂资本副总经理李洪森向记者表示,怎样引导机构投资人加大PE基金的参与程度,加大对于中小基金的关注,需要证监会的政策激励和引导。

  事实上,国际上对冲基金的投资者结构也经历了“机构化”的历程。在其发展早期,投资人主要是富有的个人,而“机构化”之后对冲基金的管理规模主要来自FOF(Fund of Funds)、保险资金、养老金、社保资金、大学的捐赠基金、基金会、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甚至是主权财富基金等。

  此外,监管层引导私募市场建立PE基金本身的估值体系可能是吸引机构投资者的重要法宝。“机构投资人对于中小基金的关注少,主要是因为缺乏对于PE基金本身的估值体系,而简单以盘子大小、上市企业绝对数的大小来衡量。”李洪森向记者表示。

  事实上,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下,PE基金价值应远不止于此。李洪森称,对于投资的尚未上市企业成长性带来的股权增值,上市或者并购潜力以及PE基金的资金闲置管理等,均应当成为考核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才能使得小而精的PE基金脱颖而出,成为机构投资人的标的。            【凡德财富】